图书馆多功能报告厅

作者: 时间:2018年05月18日 浏览人次: 来源:

 

图书馆多功能报告厅使用管理条例


    图书馆多功能报告厅是仅供校内单位举办学术报告、讲座及各种工作会议的场所,为加强报告厅的管理,特制定如下条例:

    一、报告厅的用途

    1.召开学术会议、讲座;

    2.举办各类报告会、工作会议;

    3.进行学科、专业教学实践、观摩;

    4.举办院级及以上非娱乐类学生竞赛活动。

    5.经校团委或主管单位审核批准的各类非演出性质的学生活动。


    二、多功能报告厅的管理

    1.多功能报告厅由图书馆办公室(大学城校区联系电话:39328160,短号:8160,白云山校区联系电话36317020,短号:3715)负责管理,内容包括:安全、卫生、灯光、音响及多媒体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会场布置由使用单位自行负责。地点与座位数:北校-图书馆负一楼、座位220个,南校-图书馆一楼、座位280个。

   2.多功能报告厅在校级会议优先的基础上兼顾各单位活动,如无校级重大会议及活动安排,按照申请时间顺序安排使用报告厅。如预约时间和学校或图书馆重大活动冲突,则预约时间取消,另行安排。

   3.使用单位应负责参会人员在会场内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并配合图书馆办公室值班人员做好报告厅的安全防范工作。

   4.多功能报告厅值班人员在使用前要调试好音响、灯光及多媒体设备;会议(活动)结束后,值班人员要认真检查、清理场地、关闭电源,确保室内安全。

   5.图书馆办公室对每次使用情况进行登记、检查、上报。室内设施在会议期间如遭人为损坏,由使用单位或个人负责赔偿,并追究会议组织者的相关责任,同时限制其再次使用。


   三、报告厅的使用报批程序

   1.请在智慧广外-线上办事大厅-图书馆-图书馆场地预约使用申请中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给二级单位领导、图书馆办公室进行审核。

   2.办理使用手续后需要变更或取消使用计划的,须在预约使用日前一天通知图书馆办公室。

   3.由于设备和场地所限,图书馆报告厅原则上不举行演出活动。


   四、收费标准

   按《校财组纪[2006]14号》文件要求,图书馆多功能报告厅实行有偿使用、有偿服务。具体办法如下:

   1.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使用单位只需支付场地费,按200元/小时支付。

   2.非正常上班时间,除支付场地费用外,还需支付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加班费,按30元/小时/人的标准支付。

   3.单位年度第一次使用不收费,从第二次开始收费。

   4.场地费、加班费需在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结清。


   五、报告厅的使用要求

   1.进入报告厅须衣着整齐、举止文明,禁止穿背心、拖鞋进入,不能影响馆内读者。

   2.保持室内卫生,严禁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得进食和随地丢弃垃圾。

   3.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报告厅。

   4.爱护公物,严禁一个座位坐多人,不得踩踏座椅。

   5.报告厅内桌、椅等设施是组装家具,容易损坏,故任何时候不得随意挪动。如需移动室内固定设施设备,需征得图书馆办公室同意。

   6.报告厅内多媒体设备和音响由图书馆办公室专人操作,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动用。

   7.只允许在报告厅内指定位置张贴悬挂横幅标语,严禁私自使用双面胶(海绵胶、封箱胶布等)粘贴或用铁钉打孔。

   8.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图书馆管理人员有权采取措施制止违规行为,包括终止违规者使用报告厅;严重违规者,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图书馆多功能报告厅座位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