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体阅览室(区)规则

作者: 时间:2015年11月05日 浏览人次:

一、多媒体阅览室(区)提供教学科研及学习等声像资料及随书光盘阅览、网络资讯和电子数据库检索服务。读者凭本人校园卡入室(区)刷卡上机。未持校园卡的读者需出示有效证件,与工作人员声明,登记,工作人员批准后,方可上机。

二、工作人员尊重用户在合法范围内自由选择信息的权利。读者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制定的《互联网信息管理办法》,不得在网上浏览、发布反动、黄色内容,违者将按有关法规处理。

三、读者有义务自觉营造文明有序的阅览环境并互相监督:

1.本区电脑不提供存储文件服务,请自备移动存储设备。

2.机器运行中若发生错误,应通知管理人员解决,不得移动机器外部设备,不得改动机器设置及已装软件。

3.保持安静、整洁的用机环境,请勿乱动地面电源插座和网络结点。爱护公物,不要随意将椅子、键盘、鼠标等搬离原处。讲文明礼貌,尊重工作人员。

4.请充分利用图书馆的电子资源,不要打游戏或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5. 请不要自行改动计算机软件、网络配置,严禁恶意删除磁盘文件。

6. 离开时,请带齐自己的物品,尤其是插在主机箱上的移动存储设备。桌椅归位。

四、维护知识产权,复制资料按《馆藏文献复制标准》有关规定执行。磁带、光盘(CD、VCD、DVD等)仅供本室(区)押证查阅,不提供外借。

五、自觉遵守《读者入馆守则》,保持安静、整洁的阅览环境,进入阅览室(区)后请将有声通讯工具设置为静音状态。接听电话时请移步阅览室(区)外并保持低声。

六、对于违反本管理细则的读者,工作人员和其他读者有权及时劝说、制止,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恶劣者,工作人员有权将其记录在案,一学期累计超过两次者(含两次)取消本学期在本室(区)上机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