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书工具书阅览规则

作者: 时间:2015年11月05日 浏览人次:

第一条 本规则适用于北校区教师中、外文阅览室和南校区参考书工具书室,提供各类中外文参考工具书(包括辞书、百科全书、年鉴、手册、名录、图谱、年表、历表等)和检索工具书以及中外文核心专业藏书、教师指定教学参考书的开架阅览和复印。

第二条 读者一律凭本人借阅证入室检索、阅览,阅毕请将图书放在指定地点。

第三条 教师阅览室藏书提供馆内阅览,除向教师读者提供2小时短期外借服务外,一般不外借。借期内其他读者有急用时,图书馆有权催还。如需要复印,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办理复印登记手续。

第四条 爱护图书,如有批注、撕割、圈划、涂写、偷窃等行为按按《读者违章处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处理。

第五条 图书过期未还、遗失、损坏等,均按《读者违章处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处理。

第六条 自觉遵守《读者入馆守则》,保持安静、整洁的阅览环境。进入阅览室后请将有声通讯工具设置为静音状态。接听电话时请移步阅览室外并保持低声。爱护公物,不擅自开关电器和门窗。讲文明礼貌,尊重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