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入馆守则

作者: 时间:2025年12月25日 浏览人次:


第一条  本校读者凭本人有效借阅证刷卡或刷脸入馆,校友持身份证和电子校友卡经门岗人工验证并登记后方可入馆,外来人员来访前须联系 图书馆办公室,凭介绍信和图书馆办公室的回复,确认后方可入馆。

第二条  讲文明礼貌,树立良好的读者形象。衣着整洁,凡穿背心、拖鞋等衣冠不肃者,不得入馆;雨伞请放图书馆门口规定位置,如需携带入馆,湿伞须装入自备塑料袋带入,不得弄湿地面和书刊,禁止携带任何食品进入馆内。

第三条  读者在馆内应自觉维护良好的阅读环境。

1.入馆后请保持安静,读者不得在馆内奔跑、喧哗或大声交谈,穿高跟鞋者应放轻脚步;

2.馆内请勿大声朗读。白云山、大学城校区图书馆均设有朗读区域,需要朗读的读者请移步朗读区;

3.馆内务必将有声通讯工具设置为静音或振动状态,接听电话时请移步阅览区外人少处并保持低声。播放视听媒体数据时应使用耳机;

4.举止文明得体,避免出现不雅举动及有违社会公德的行为;

5.未经报备,请勿持专业拍照、摄影设备入馆拍摄;

6.严格自律,请勿做其他会严重影响读者阅读的行为。

第四条  未经许可,禁止在馆内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违者将视情况追究责任人相关责任。

第五条  图书馆是公共场所,请勿用各类物品占用阅览座位。若座位只放物件而无人看管超过 30分钟,视为占位,其他读者可使用该座位。个人物品应随身携带,每日闭馆前要全部带走,如有遗失或被盗,本馆概不负责。

第六条  图书馆不定期在闭馆后清理全馆的占位占柜及滞留物品。对此类物品处理方式如下:

1.图书馆书籍属于国有资产,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图书馆对所有包(背包、盒子等)实行开包检查;

2.凡属图书馆书籍(无论是否借阅)将被归还上架;

3.被清理的物品(书籍和个人物品)转移至图书馆外风雨回廊处。

4.为防鼠蚁、蟑螂滋生,毁坏馆内书籍和设施,清理出的食物及饮料统一按垃圾处理,直接丢弃。

5.图书馆严正声明,被清理的物品如丢失,图书馆概不负责。

第七条  计算机检索区OPAC检索终端供读者检索本馆馆藏资源的收藏及分布情况,同时可提供教育网内信息检索,不得它用,不得占用检索机位自习、休息,不得影响他人。

第八条  爱护书刊和公用设施,严禁在书刊上圈划、涂写、撕剪或污损,严禁在桌椅、书架等家具设备上刻划、涂抹。

第九条  读者不得擅自开关电器、门窗,不得擅自改变图书馆设备设施(含桌椅)位置。计算机、复印机等机器设备,运行中若发生故障或错误,应立即通知工作人员解决,读者不得擅自处理。

第十条  图书馆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读者不得在图书馆私拉电源、 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禁止滑板、滑板车、电动车及此类配套充电设备入馆。读者携带的笔记本、平板与手机等电子设备,在馆充电时应有人现场看护,充电完毕或人员离开时应及时断电拔下插头。严禁充电宝、暖手宝、电饭盒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电器设备在馆充电。

第十一条 严禁在图书馆内(包括洗手间)吸烟。若有违反,将视情节通报所在学院(单位),并按照校纪校规进行处理。

第十二  保持清洁,不得在馆内进餐、吃零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扔杂物。允许携带密封的饮用水杯进入馆内,但请确保饮水过程中避免液体外溢,以免污染书籍和泼溅台面。

第十三  请勿携带与学习无关,或有碍公共秩序、公共安全的物品, 如行李箱、防潮整理箱、快递纸箱、外卖餐盒等进入图书馆。

第十四  根据学校后勤处节能中心要求,为推动绿色和谐校园建设,白云山、大学城两校区图书馆空调使用根据天气预报,当天最高温度低于 30℃时(含 30℃)原则上不供冷或分区域供冷。

第十五  非开放时间不得擅自滞留图书馆。每日21:50-22:00,为图书馆开放书库及IC空间清馆整理时间,读者应配合图书馆工作人员做好闭馆清场工作。

第十六条 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者, 图书馆工作人员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图书馆将视具体情况予以限制图书借阅、IC空间使用权限等处理措施,或报其所在学院(单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