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入馆守则

作者: 时间:2015年11月05日 浏览人次:

一、本校读者凭本人有效借阅证刷卡或采集人脸数据后刷脸入馆。校友读者凭身份证和原来的一卡通(或学生证)在门口保安处登记入馆。非本校读者访前须联系馆办公室,凭介绍信和馆办公室的进馆许可证明方可入馆。
二、读者进入图书馆,即表示自愿接受并遵守本馆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讲文明礼貌,遵守社会公共道德。衣着整洁,凡穿背心、拖鞋等衣冠不肃者,不得入馆。
四、爱护书刊和公用设施,严禁在书刊上圈划、涂写、撕剪或污损;严禁在桌椅、书架等家具设备上刻划、涂抹。不得擅自开关本馆电器、门窗。
五、爱护计算机、复印机等机器设备,运行中若发生故障或错误,应立即通知工作人员解决,读者不得擅自处理,严禁乱动电源、私拉线路和擅自移动本馆设备,不得将图书馆内电源用作私人设备充电电源。
六、严禁在在馆内吸烟,违者将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七、保持清洁,不得在馆内进餐、吃零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扔杂物。未经许可,禁止在馆内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
八、保持安静,不得在馆内奔跑、喧闹、朗读等,馆内务必将有声通讯工具设置为静音状态。
九、请勿携带有碍公共秩序、公共安全的物品进入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