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阅览区守则

作者: 时间:2015年11月05日 浏览人次:

一、图书馆公共阅览区域为读者共享的公共资源,请读者自觉维护正常的学习环境和秩序,任何人不得浪费、霸占、损坏公共资源。公共阅览区域向全校读者开放,研究生研修室仅向本校教师和研究生开放。

二、本守则和《读者入馆守则》各条款适用于公共自修区域和各自修室。

三、保持安静,请轻声交谈、轻声走动,请将有声通讯工具设置为静音状态,接听电话时请移步库室外人少处并保持低声。

四、请勿用各类物品占用阅览座位。若座位只放物件而无人看管超过30分钟,视为占位,其他读者可使用该座位。图书馆不定期清理公共自修区域的占位物品。对第一次占位者,在读者管理系统中进行记录;对占位两次以上者,暂停其借阅权限一个月;对占位三次及以上者,除暂停进馆一个月外,将取消其毕业后的图书馆“校友卡”资格。

五、计算机检索区的OPAC检索终端仅供读者检索本馆馆藏资源,不得它用,不得占用检索机位自习、休息,不得影响他人。

六、保持清洁卫生,爱护公物。请勿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勿在公共阅览区域进食,勿随意搬动阅览桌椅。

七、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者,图书馆工作人员和其他读者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情节严重者图书馆将视具体情况予以教育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