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年11月07日 浏览人次:6226 来源:推广
序言
我们无法逃离社会的影响,人是社会的产物。我们看似无拘无束,我们以为自己拥有独立自由之思想,却无时不在为这个社会代言。每一个都不是一座孤岛,我们是整个社会结构中的元素,影响随处可见。
在第四期的冬季阅读训练营,大家对津巴多的《态度改变及社会影响》一书进行了研读。现各组书友的读书笔记节选如下:
精彩见解
一
神铭钰
“作为一个处于社会影响网络中的人知道如何控制影响情境,选择最佳影响技术,从而达到影响他人或抵制他人影响的目的,应该是个人生存的最基本条件之一”。
我们不仅是大自然、生物进化的产物,也是各种社会影响——说服、依从、从众、认知不协调、自我归因、条件反射、社会学习、态度与行为的关系、态度的卷入、偏见、非语言交流甚至阈下影响的产物。
“我们是由我们的态度所组成的”。
态度是对某种事物的评价倾向,态度和信念的变化带来行为的变化。态度、行为意象、行为、认知和情绪反应构成一个态度系统。五位一体,相互影响制约,牵一发而动全身。
“个体、行为、环境三者之间的相互影响是一种持续不断的交互作用。”
因此在不改变内部心理过程的条件下,就可以直接改变某些行为。相似的,不必对行为做出改变就可以改变某些信念。
这样看来,人从来不是“自由”的,人一直处于一种相互影响的关系网中,为他人所影响、塑造,产生联系,建立关系,所以“自己”从来不是“自己”的,在社会生活中建立起羁绊、束缚,但是也正是如此,人才会感到喜怒哀乐,才会找到自己的归属,无论你察觉与否。
二
岑颖倩
该书的开篇讲述了上世纪一度在美国流行的文鲜明统一教派教徒如何将普通民众一步步引诱到陷阱中,让他们自愿地成为这个邪教的一员。他们没有用粗暴的行为使人屈服,而是采用了各种社会影响,包括舒适的环境、他人的劝说等等等,潜移默化地改变了民众的态度,温水煮青蛙般使他们产生舒适的错觉而没有意识到现实的危险,最后心甘情愿地成为统一教派教徒。在这个过程中,民众的言行思想都在无意识中被改变,而造成这一改变的正是由教徒人为创造出来的社会影响。人生活于社会中,就无法脱离社会而存在,因而也就不可避免地受到各种社会因素的影响。这些影响有好有坏,无论我们是否意识到它们的存在,它们都在持续地改变着我们的思想与行为。我们须保持着警醒,辨别出包裹于“好影响”之下的坏影响,尽量避免为其所危害。然而,坏影响实际上时常有着极大的迷惑性,因而就需要我们保持独立思考,不能人云亦云,轻易地相信别人的说法。
该书另一个令我印象深刻的地方是关于服从行为的研究。当被要求用达到危险程度的电流电击他人时,尽管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危及他人生命,仍然有许多被试者服从研究者的要求继续进行电击,而不是提出质疑。这样的实验结果说明,服从的力量强大得超出我们的想像,它可以让人无视他人的痛苦,做出残忍的行为。我相信大部分被试者都无意伤害别人,但服从的力量让他们变成了恶魔。在生活中,我们不太可能遇到这种极端的情况,但仔细想想,我们真的从不向他人服从吗?有意无意地,我们会服从于父母、上司、社会权威,却没有认真想过,这种服从所指引的行为是否是正确的。对于要求服从的指令,我们应该提出质疑,用批判的眼光看待要求,思考我们是否应该服从它,而不是不假思索地服从要求。
我们无法阻止社会影响我们,但我们可以认识社会影响,接受好的方面,避免坏的方面,在社会影响中保持独立思考的能力,保留自己的个人思想。
三
陈静敏
“做出疯狂举动的人未必疯狂。”这是阿伦森第一定律(《社会性动物》),其解释该定律时,引入这项实验作为验证。社会心理学家认为为数众多的人,都会受社会情境的影响,而产生态度及行为的改变。一些看上去变态的、被我们嗤之以鼻的行为,如果被设计在具体情境中,我们也会做出同样的行为反应。
无独有偶,古斯塔夫•勒庞在《乌合之众》也提出了类似的观点。作者层层分析,逐步推进,明确指出个人一旦融入群体,他的个性便会被湮没,群体的思想便会占据绝对的统治地位,而与此同时,群体的行为也会表现出排斥异议,极端化、情绪化及低智商化等特点,进而对社会产生破坏性的影响。
津巴多在《态度改变及社会影响》系统地总结了心理学在态度形成和改变方面的研究理论和实践,从而帮助我们理解自己是如何影响他人,反过来又是如何被他人和其他力量所影响的。书中的第一章就介绍了沟通与说服的影响力。人们能通过精彩的演讲来说服他人来帮助自己达成目的。从马丁•路德金到里根总统,这些出色的政客无疑是掌握了说服的技巧,通过肢体,语言,氛围等多种渠道,利用自己的嗓音和姿态来表达真诚,传递积极的信息,同时也强调听众的认同和受众的相似性,让自己的观点更易于他人接受和信服,汇集积极的力量。而希特勒和琼斯则通过同样的技巧操纵强有力的情绪化情景来进行大规模的屠杀和自杀运动。
让人细思极恐的是,除了这些极端的例子,我们每个人的生活中也受到了来自社会的无孔不入的影响。“在社会影响过程中,一个人的行为可以影响和改变另一个人关于某件事物的行为,感受和思想。”
四
梁静懿
人们通常的看法是,不是通过首先改变行为来改变态度,而是通过那些富有理由的信息和说服性论证使态度发生改变。——这一点我想在每个人的生活中都有体验。回想一下,是否曾经我们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疑惑的时候,比如说疑惑自己是否是错的,却在别人或者自己的开导或者误导下,转向认为自己并不全是错的,甚至是正确的。在恍然大悟之际,我们内心得以释怀。勿论这种行为的正确性以及影响,这样的情况的确在我们生活中屡见不鲜。而在这里则给了我们一个警示:要敢于承认事情的本质并尽可能地在行为上贯彻落实。
五
杜冬达
当人们开始以某一特定方式行为时,他们就会趋向于保持这样一种行为方式,而这种“行为恒常性”,部分原因就是行为对态度的改变。生活中很多事情都是重复不变的,而我们在这样一种反复的生活中必定对一些行为已经习以为常,养成习惯了,我们甚至很少去思考“我为什么会这样做”就已经开始去做某件事了。可见,在这些行为中,并非态度在引导行为,而反之是行为在影响着态度。书中对此有一个例子引起我的思考,即我们施予乞讨者的行为动机。为什么我看到乞丐会给他钱财?这个问题在阅读《心灵的焦灼》时就曾引发我的思考,我是在怎样一种心理状态下决定给乞丐钱财的?如果是出于同情,又是哪一种同情?而在本书作者引用这个例子是为了解释“自我知觉”的问题。贝姆认为,人类的许多行为并不是行动前对内部情感和态度进行思索的产物,相反,它们是自动发生的。人们通过对其过去行为和当时情境因素的察觉,来推断它们此时的内部状态和情感。以此解释,给予乞丐钱财并不是我们经过深思熟虑后所作的决定,而只是一种自动发生的行为。当我们做出这种行为后,再通过这种行为形成并强化诸如“我是一个慷慨的人”“我是一个善良的人”的自我知觉,并形成我们对这种行为的态度,诸如“帮助别人让我感受到自己的价值”等,而这样的态度将进而影响我的行为。
所以说,“我们是我们行为的产物”。有些时候,是我们的行为在决定我们对生活、对这个社会的态度,并由此塑造了现在的我们。
六
梁宏峰
津巴多这本《态度改变与社会影响》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和大量的实验和事例来论证社会影响作用于人的心理学原理。我之前有些关于社会心理学的模糊想法在看过书后得到了理论依据的阐明和印证,加深了自己对于社会影响的理解。如“闭门羹”效应,在拒绝了别人的请求之后,随后就容易接受更小的请求。他人更为温和的要求被视作一种让步,基于互惠规则,为报答这一让步,我们也会做出有利于他人的努力。此外,知觉效应也在起作用,相较于第一个要求,小的要求显得更加无足轻重。对于其他一些不常见的理论,虽然看过书后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但是知易行难,只有在生活中根据情境去实际运用,才能被我们内化。
我认为全书的最重要的内容是提出了态度系统的概念。态度可以广义地被定义为建立在认知、情感反应、行为意向以及过去行为基础上的评价倾向性,这些都可以改变我们的认知、情感反应、行为,以及未来的行为意向和行为本身。这一定义意味着态度的各个部分不是独立的或分散在思想的不同角落。恰恰相反,它们使高度相关的。认知和态度与我们所谓的对某个事物的心理表征密切相关。情感反应和外在行为可以因事物在我们头脑中出现而产生。反过来,它们又会为我们头脑中关于这一事物的心理表征注入新的信息。因此。关于某个事物和问题的态度、行为、认知和情绪就构成了一个人特有的整体反应系统。因为态度就是这个系统的整体反应,所以我们就可以称这个系统为态度系统。
在了解了态度系统的定义后,我开始比以前更加留心我所做过的细小的事,我有意识地去做一件事时的动机,我对某一特定事件的情感反应,我接收并理解的信息给我带来的变化。每一个人的历史都是由一件件小事情所组成,只要局部有细微的变化,整体就有可能大为不同。
有的人很少清晰意识到社会影响背后的本质,于是更多地被动地由社会影响所控制,由于广告的诱因导致的过度消费,由于自我归因错误的造成的心理抑郁,由于规范性社会影响引发的盲目从众。社会影响无孔不入,即使我们精通社会心理学,有着极强的自我防御能力,但是还有无法觉察到阈下影响对我们进行潜移默化的影响。面对社会影响,我们的确很渺小,但是利用好社会影响,做个强有力的说服者,我们能做的就会更多。
七
杨瑞冰
《态度改变与社会影响》信息量很大,内容多,见解深远,但我想谈一下其中的陪审团现象。司法过程中的陪审团是为了让裁决更加公平,但是一些情况下,他们的存在并没有起到这一作用,在一些案件中,他们还可能误判无辜者或者让罪犯逃脱司法的制裁。
首先,当一个案件中,大多数陪审员都持相同观点的时候,多数派将占据信息上的优势。在实际生活中也时常会有这样一种情况,当一群人认定了一个观点,他们会在脑海中搜集信息以证明这一观点,并兴奋地进行信息交换,在信息交换中,人们对自己认定的观点更加有把握并坚信不移。但是这并不表明这一观点就是正确的,人们在认定了一个观点之后,脑部开始活跃而兴奋地搜索出来的蛛丝马迹并不一定就是可信的证据,而能够证明观点错误的事实在这样的情境下却常常被忽略,尤其是在时间紧张的裁决过程中,这样的情况更加常见,这一现象在司法判决中无疑是十分危险的。
其次,当人们形成群众时,理性随之而去,群体变得易于被煽动,被影响,当一个人还是孤立的时候,他还有可能展开清醒的推理,但是在群体中,人很容易被主流的情感冲昏头脑,当案件中的感情牌引起了陪审团的共鸣,而在交换意见时,一种共同的感情会让陪审团朝向同一个方向而去,或是理解或是怜悯,总之在这一过程中,陪审团的存在已然背离了初衷,丧失了冷静分析局面的能力。
我们生活在一个时时刻刻被影响包围的圈子中,多了解别人影响我们行为的方式,我们便能够能加清醒地面对这个世界,从而不跳进这些陷阱之中。
八
朱天宇
在生活中,我们拥有无数项自由权利,我们终其一生为自由而奋斗,我们看似拥有主宰自己、拥有选择的权利。然而事实上,我们生活在一个充满影响的世界中,我们所做的一切行为都与周遭有着这样那样的联系,因此我们无时不刻不在接受这社会、他人、环境所施加的不可逃避的影响。这本书就以此为切入点,以社会心理学的研究方法来探讨社会影响这一鲜少被关注的课题从而来启发我们如何看待自己所受到的社会影响,如何抵制不良的影响,同时也教导我们如何对他人施加合适的影响。
在阅读这本书之前,我已有意识到社会影响的存在,但尚且是模糊的概念,而且并不认为社会影响的作用有多么重要。直到我看到了米拉格拉姆的电击实验…这个实验首先是从二战纳粹党的下层对上层的服从引入的,具体内容书中都有,在此不做赘述。在阅读这一部分内容的时候,我感到毛骨悚然,并把自己设想成“教师”的角色,我问我自己,如果电击按钮在我手中,我会如何去做。我尽力排除其他的干扰,在脑海中模拟实验情景,最终得出的结论是,即便是我,我也很可能服从试验主导的指示,去折磨那个可怜的“学生”。
书中涉及的另一个重要概念是说服,利用说服来改变态度。如何通过说服改变态度?答案是“采用一个特定信息源的交流信息与论证来改变目标受众的信念”典型的是通过相关特征的相似性、观点的相似性与相异性来具体操作。具体的例子我们身边最常见的就是形形色色的广告,广告商们用持续性的强制信息输入来说服受众购买他们的产品或服务。那么如何使这种说服持续下去呢?答案是要有强烈、明确且极端的态度以及持续性,如此才能对受众中产生持续性的影响。
我们在生活中可能在未经察觉的情况下就已经受到了影响,并为之发生了改变,为此作者提到了“阈下刺激”的概念,这是一种“通过过于微弱以致无法被意识察觉到的刺激来引发情感和认知上的变化”的影响,被影响者在不知觉间就已经受到了他人的控制。我认为我们在接受一些特定观念的同时,过程的潜移默化性就体现了这种“阈下影响”因此,我们必须意识到这种影响,并尽力去发现它的存在。
诚如作者所言,“没有谁可以逃离影响的世界。我们所有人既控制他人也受他人控制。”我们应当注重于那些有益的社会控制,即作者在本书末尾提到过的,“亲社会影响”,致力于寻求幸福生活,为社会和他人谋利益。
九
郑楠
在人的心理结构中,潜意识最难被觉察到,而我们最经常地用潜意识对周围的事物进行直觉判断。潜意识有的是通过条件刺激形成,有些是通过不断地曝光强化,对于这些潜意识的觉察有助于我们趋于客观,同时抵制某些通过无意识进行态度和行为改变的影响。此外,人的表情动作有可能会对他人的潜意识造成影响,这也启发我们塑造自信、积极的形象。
潜意识中有一些倾向值得我们注意。我们通常会形成“服从”的倾向,尤其是在考虑时间不充分的情况下,权威的指示可以让我们对无所适从的环境做出符合内心“正确性”的行为,而有时我们又懒于思考,依靠“服从”这一直觉判断可以使我们免于思考。因而,我们需要理性思考,当权威做出错误的指示时,我们应该用于说“不”。
“从众”亦是我们需要注意的一个表现,人希望得到社会的认可,因而,当自己的见解与社会不相符合时,我们往往会收敛锋芒,和社会保持一致。社会认可包括规范性影响和信息性影响,人们希望符合社会规范性,避免遭到社会的排斥,同时又寻求信息性的帮助,使自己能够适应新环境,获得安全感。在我们这样一个集体主义社会里面,社会认可对于个人而言是及其重要的,人们尽可能避免过多的展现个性,以寻求集体的认同。当然不管是集体主义还是个人主义,人性是相同的,人们希望保持与群体的统一,又不希望个性被过分的压抑,当我们所表示的不同意见,或者是与众不同的态度与群体价值观并不冲突的时候,大多数人还是能够接受。
从众虽然可以维持社会稳定,给人一些指导。尽管如此,它也有可能带来灾难性的后果,比如纳粹德国、宗教“异端”迫害,等等。凡事都是一体两面的,需要每个个体有清醒的察觉,并作出相应的规避措施。
“从众”可以引发态度的改变。当我们做出违背我们态度的行为时,我们有可能改变我们的态度,以消除认知不协调的状态。类似于推销员“虚报低价”的行为同样可以引发认知不协调的状态。清楚地觉知对方造成自身认知不一致的企图,或者接受“沉没成本”,从自己犯了错的情境中跳出来,都是令自己保持原有态度的有效方式。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方式可以保持原有的态度,如回避不熟悉的、不太可能控制的和没有行动自由的“全然情境”;不要相信对复杂的个人、社会和政治问题的简单解决方法,等等。保持原有态度可以帮助我们抵制恐怖主义、坏习气的侵蚀,使得我们做出理性的决策,对于低自尊和羞怯的人而言,他们往往容易被说服,增强他们抵制说服的能力尤为重要,然而,有些人可能也会变得十分顽固而不可救药,我们也需要练习系统化的信息分析,学会说“我错了”,让自己成为一个开放而不人云亦云的人。
我们每个人都只选择符合我们态度的信息,拒绝与我们的态度不符合的信息。对于同一件事情,人们通常采取的是符合自身态度的方式解读,如电影《罗生门》,案件发生后,不同的涉事者的描述完全不同。在极端的情况下,我们会形成偏见。从某种程度上讲,人是偏见的动物,一个人拥有了“分别心”,就会抬高与自己有关的一面,而贬低与自己对立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