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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文件
马克思主义学院〔2015〕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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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2015 年 1 月 8 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制定了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推进院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现予以印发,并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5 年 1 月 9 日
马克思主义学院
关于推进院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校务公开暂行规定》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章程》的规定,遵照《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务公开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学院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推进院务公开工作,为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 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促使学院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学院推进院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院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保障全院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学的方针;保障教职工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规范院务公开工作,增强学院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依法行政,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推动学院的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院务公开遵循合法、及时、真实和公正的原则,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院务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可 信、准确可靠;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必须有利于教职工实施民主 管理与民主监督,有利于学院的改革和发展。
(二)突出重点的原则。院务公开的重点是:涉及学院改革与发展的重大决策;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教职工关 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学院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等。
(三)坚持群众参与的原则。广泛发动教职工关心、参与、 支持、监督院务公开工作,让教职工知情、参政、议事,当好主人翁。
(四)坚持整改的原则。对院务公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 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五)坚持保密的原则。对国家和上级规定的保密事项保 守秘密,不得公开。
二、院务公开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院务公开工作事关学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必须在学院 党政统一领导下进行。既要有利于调动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 民主监督的积极性,又要明确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为学院决策和 执行机构,负责学院决策及发展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维 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依法行政的权力。
按学校文件要求,学院成立了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书记担任,成员由副院长、办公室主
任、院工会主席、监察员、双代会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 等组成,负责院务公开的执行和院务公开的监督职责。
三、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对学校和学院重大管理事项、教职工和学生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在一定范围采取适当方式和程序予以公开。
(一)学院向教职工公开的院务
1.学院行政和重大事项
1)学院重要决策和执行情况。包括学院发展及建设规划、 重大改革方案、对外合作交流情况、院内发文和重要会议纪要 等;
2)专业发展规划、招生计划、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
3)大学文件;
4)学院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5)学院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岗位职责。
2.财务管理情况
1)财务管理制度、学院年度经费的预算和执行情况;
2)教研经费使用、提成款使用、超工作量酬金核算、科研 奖励等;
3)学术交流与会议经费使用等情况。
3.人事管理情况
1)人事任命、系部机构的设置和调整,人才引进、调配,公派出国等;
2)师资队伍建设、师资培训等;
3)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情况;
4)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情况。
4.其他
1)科研项目的申报、评审结果和立项资助情况;
2)教学研究成果的申报、评选情况;
3)毕业生就业情况;
4)按上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公 开的其他内容。
(二)学院向学生公开的院务
1.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院系设置情况、职责、办事
程序、联系电话和办公地点;
2.学校和学院的学生管理制度及教学管理和学籍管理的
有关制度与文件;
3.学院发展规划,教育、教学改革等重大决策情况;
4.学生管理信息。包括学生入党、入团、评优、评先、选干、奖学金评定和发放情况,学生奖惩、助学金、助学贷款、 勤工俭学情况,学生转学、转专业条件,毕业生就业信息等;
5.教学情况。包括师资力量、教学计划、专业设置及学分分布、课程设置及调整、课表、学生成绩等;
6.涉及学生利益的其他重要事项。
四、院务公开的基本形式
(一)举行情况通报会。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举行学院党政 联席会议、院务会议、全体教职工大会、学生座谈会等形式公 开院务工作。
(二)设立院务公开宣传阵地——院务公开栏、建设学院 网页、使用校内 OA 信箱等,及时公开院务,设立民主建议信箱,并认真收集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改进院务公开工作。
(三)进一步发挥学院民主党派、特邀监察员在院政务公开方面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做到重大决策的制定事前 必须向民主党派代表人士和特邀监察员通报和沟通,并听取他们的建议及意见。
五、附则
院务公开内容不明确的,由学院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讨 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