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省质量工程立项建设项目开题答辩的通知

2017-03-28

 

各有关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6]144号)文件要求,学校将组织2016年省质量工程立项建设项目开题答辩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开题论证项目范围

 

按省通知要求,本次参加论证与开题的项目包括2016年广东省立项建设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重点专业、特色专业、教学团队、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视频公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和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等。

 

二、开题论证形式和要求

 

(一)开题论证形式

 

在学校的统一组织安排下,由项目所在单位负责组织项目的开题论证答辩工作。每个项目的答辩专家不能少于五人,其中校外专家不能少于两人。建议有多个项目的单位统一组织项目的开题答辩。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项目由实验教学中心统一组织开题答辩。

 

(二)材料要求

 

1. 广东省教学质量工程立项建设项目开题报告书。请各单位做好统筹规划,并组织各个项目填写《广东省教学质量工程立项建设项目开题报告书》(附件1)。

 

2.2016年度省质量工程项目开题论证会会议记录。请各单位认真组织项目开题论证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三)论证要求:

 

1.论证答辩程序应包括项目负责人汇报(可使用PPT)和专家提问两个环节。

 

2.项目负责人应结合项目建设要求,简要介绍项目的建设目标、主要建设措施、进度安排及预期成效等内容。

 

(四)时间要求:

 

1.请各单位在2016420前完成2016年度省质量工程立项项目的开题答辩论证工作,并将本单位的《2016年度省质量工程项目开题论证会会议记录》和各项目的《广东省教学质量工程立项建设项目开题报告书》(以“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开题报告书”命名,PDF版(含专家论证签名))打包发送至教务处朱琳邮箱。

 

三、其他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省质量工程项目的开题论证工作,做好项目建设和管理,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成效。各单位质量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省质量工程项目立项的重要参考依据。

 

教务处工作联系人:

 

1.教研评估科:邓丽君、朱琳 电话:36204220

 

2.实践科(实践教学基地、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葛长娜  电话:39328937

 

附件:

 

1. 2016年度省级项目一览表

 

2.广东省教学质量工程立项建设项目开题报告书  

 

 

                                教务处

 

                                                  2016327